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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11 点击数:

关于开展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68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全面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学校决定开展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课程和课堂工作中,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贯彻到本科课程建设中。同时,要结合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四新”建设,推动教育数字化深度融入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

以目标为导向加强课程建设。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优化重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破除课程同质化严重倾向,杜绝必修课因人设课,淘汰“水课”,聚焦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体现多学科思维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多学科项目实践融合,建设一批能推进我校应用型大学建设、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一流本科课程。

二、类别与数量

(一)建设课程数额

1.计划建设20门左右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其中线上一流课程5门、线下一流课程5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5门、社会实践类课程3门,虚拟仿真类2门。若申报数不足计划建设数的,按不超过申报数60%划定建设数。

2.评审推荐6门课程参加河北省教育厅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遴选。

(二)建设课程类别

1.线上一流课程。主要是指利用学校课程建设平台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学校将在在建在用的在线开放课程中遴选线上一流课程。

2.线下一流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焕发课堂生机活力,发挥课程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3.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大力倡导基于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4.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原则上课程应纳入人才培养方案,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5.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

三、申报条件及标准

1.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课程,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将持续改进。

2.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实施课程思政教学,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4.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5.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6.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7.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8.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9.申报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须为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四、评审推荐程序及说明

1.申报2023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由二级教学单位评审推荐,公示后报教务处,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2.申报河北省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的,根据教育厅文件的指标要求,往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自愿申报,学校评审,依据学校评审排序结果推荐。

3.推荐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严格按照《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指标》标准执行;推荐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参照《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指标》标准执行。

五、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课程按级别分别填写校级或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和《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经学院签字盖章后上传至教研管理平台http://hevttc.kypt.chaoxing.com/并审核通过,《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于2023年10月2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jyk7265@163.com。平台填报及院系审核通过截止日期为10月23日24:00。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

       荐工作的通知

3.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4.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5.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及汇总表

6.国家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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